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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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鱼草垫产卵 鱼子被人“绑架”
有识之士吁请立法限制“飘捕”,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见习记者 陈锦 通讯员 丁洪兵

  每年的4—6月是“飘捕”飞鱼子的高峰期。当一些人享受着鱼子酱的美味和营养,当一些人津津乐道于鱼子胶原蛋白的美容效果时,不少渔民及海洋渔业专家、法律界人士却痛陈捕捞飞鱼子这种杀鸡取卵式作业方式对渔业资源的破坏,疾呼依法管理。近日,记者赶赴玉环县,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6月9日,记者来到玉环县坎门马鞍山码头,看到几名工人正在将一袋袋飞鱼子往卡车上搬。不远处的仓库里,堆放着一张张用稻草编织的浮垫。
    陪同记者采访的坎门边防派出所代理副所长吴善倾说,“飘捕”飞鱼子是从福建传入玉环的,早在2002年,坎门就有渔民使用浮垫。每年4月初,飞鱼开始产卵,渔民就将浮垫飘浮在海上。飞鱼闻到稻草的气味后,就会钻进浮垫的草包上产卵。渔民适时收回浮垫,便可轻松捞出大量鱼子。
    记者在坎门、应东、灯塔等地的渔业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每个公司都有10多条渔船从事“飘捕”飞鱼子作业,而且“飘捕”船只数量每年都在增加。
    据了解,“飘捕”飞鱼子的成本比普通捕鱼要低不少,一条普通的拖虾作业渔船比“飘捕”飞鱼子作业渔船每次出海要多开支1万余元的油费;飞鱼子通过中介商出口韩国、日本及欧美国家,价格较高,目前市场价每斤为40元左右,所以渔民对“飘捕”飞鱼子热情颇高。
    在坎门海港码头专门收购飞鱼子的阿九告诉记者,飞鱼子一般要预订才能收到,为了抢生意,他们都偷偷地将浮垫免费送给船老大。“如果一条‘飘捕’飞鱼子的渔船运气好的话,两个月就有二三十万元的收入。”当地一渔民向记者透露道。
    在“飘捕”飞鱼子现象愈演愈烈的同时,对它的非议也一直不断:这种捕捞方式无异于杀鸡取卵,会危及海洋渔业资源,应予以禁止。
    不过,一名经常“飘捕”飞鱼子的渔民说,4—5月海水温度还比较低,飞鱼产子成活率较低,不捕也是一种渔业资源浪费;6月以后,水温升高,飞鱼子成活率很高,则应该禁止捕捞。
  “这种新兴的作业方式肯定会对海洋渔业资源有所破坏。”玉环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执法办公室主任熊德华说,目前,我国对海上“飘捕”飞鱼子还没有定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里也没有这种作业方式,如果涨网船和拖网船进行“飘捕”飞鱼子作业,可认定为擅自变更作业方式的违法行为。
  “但因相关法律规定的空缺,大多数渔民认为‘飘捕’飞鱼子不会破坏海洋资源,因此这种现象管理起来很难。”熊德华说。
    据悉,许多发达国家已将保护飞鱼子写入渔业法。有关人士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法规,或颁发《捕捞飞鱼子许可证》,定时间定海区进行“飘捕”,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